常见的都有哪些公告遗失需要登报? 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清算公告、变更公告、股权转让公告、债权转让公告、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离职声明、商业声明、合并公告、迁坟公告、法院公告、仲裁委公告、公证处公告、寻人启事等各类启示公告
营业执照遗失丢失补办流程 1、不管是个体户还是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丢失,都需要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。挂失后,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。 办理程序:经营者报告挂失,登报声明作废,领取《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》。 → 提交文件,申请遗失补发 → 缴纳费用,领取营业执照。 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:(1)《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》;(2)未遗失的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正本或副本;(3)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。
1.企事单位及个人所有权证、照、章、,证、照、章等丢失,损毁,灭失,变更,注销在当地主流报纸刊登声明公告. 2.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,格式及刊登的次数刊登. 3.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的应在不同的报纸上刊登. 4.在补办相关时,携带刊登有本声明的报纸,而且报纸是带有出版日期和报头完整的页面,裁剪无效. 5.注销公告,减资公告等声明须在见报一定期限后方可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事宜.